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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欠问题线索督办调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欠问题线索督办

调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相关市直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下简称清欠)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清欠问题线索督办调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清欠线索台账管理县(市、区)继续完善清欠工作台账,问题线索核查督办情况建立细化分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清偿方案、时间表、保障措施,形成任务清单。要强化问题线索审核把关,细化欠款分类标准,督促相关拖欠主体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缺乏制度依据、争议问题显著轻微的线索,不得随意列为有分歧欠款

二、切实抓好问题线索督办。各县(市、区)要将清欠问题线索核查处理作为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对照台账清单逐项督促做好清欠范围内问题整改清偿,重点抓好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国省两级互联网+督查留言线索等督促整改对已清偿或已制定方案的线索要定期组织“回头看”,通过校验付款凭证、开展企业回访等方式检查清偿方案落实情况,确保真清真改。对短期无法解决或拖欠主体存在清偿困难的,要统筹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账款清偿不留死角。市本级问题线索由市清欠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督促办理。

三、强化问题解决监督检查清欠任务落实和问题督办已纳入省政府督查内容。对督查中发现源头把控不严、落实防范化解违约拖欠长效机制不力的典型案例将予通报曝光,问题严重的将予以约谈。县(市、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实地督导,推动相关拖欠主体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兑现清偿协议,对落实不力、故意拖延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市清欠办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

    四、定期调度报送清欠台账数据。请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每周调度前期问题线索中无分歧欠款进展情况确保9月底前全部清零。对于存在分歧的欠款,每月2日前向市清欠办报送截至上月底的工作推进情况,加盖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邮箱。另外,对于前期问题线索中核实属于有分歧、不属实等情况的(见附件)请进一步核实,于917前向市清欠办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各县(市、区)政府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邮箱。

系 人:何源  刘颖钦

联系电话:2665010

电子邮箱:pdsgxjyx@126.com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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