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浩代表:
您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各县区清还本土中小民营企业小额工程款”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线索办理,扎实推进清欠工作
一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将举报线索以正式文件形式转至相关县(市、区),要求立即核实举报内容。对于未清偿且无争议的欠款,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资金来源,推动双方达成协议或完成清偿,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立清欠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实时跟踪清偿进度,确保每笔欠款都能按时化解。针对未化解欠款的县(市、区)下发《关于督促处理拖欠账款举报线索的函》,要求拖欠单位限期清偿或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和化解方案,进一步压实拖欠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清欠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印发各类任务落实、线索交办、问题督办等各类通知、函件90余份,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市发改委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上民营企业相关拖欠账款投诉件,分别向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尽快办理,今年以来,阶段性办结2件。对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相关企业提出的还款诉求,及时和相关县(市、区)对接,要求及时协调处理。三是市财政局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区)切实履行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化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地方债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尽全力化债”要求,全力清偿欠款。
二、统筹调度,凝聚协同联动合力
一是高频次调度部署。2026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市清欠工作会议9次,联合财政、国资、金融等部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格局。印发《平顶山市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实施方案》,明确节点目标和各方责任。全方位督导帮扶。成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班子成员带队的蹲点帮促工作组,分赴各地传导压力;同时建立“一拖欠一档案”制度,规范佐证材料归档管理,确保工作留痕、有据可查。二是市财政局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落实好国家化债金融政策,加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融资平台等四类拖欠主体申请银行贷款进度,积极有序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同时,配合发改部门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坚持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防止形成新增拖欠。
三、多策并举,推进拖欠账款清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专班推进机制。迅速构建市县两级专班联动及分包联系机制。坚持“压责任、想办法、加力度”总基调,实行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充实人员力量、完善配套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工作滞后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函,确保压力传导到位,按时保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紧盯投诉平台转办线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主体清偿责任。要求相关单位限期说明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加速化解存量投诉,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是市财政局督促县(市、区)切实加快清欠债券支出进度,加快欠款清偿,对于债券资金无法覆盖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工程类欠款的,要坚持“谁拖欠、谁负责”原则,压实拖欠主体责任,通过充分挖掘自有资金潜力、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加快化解拖欠账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下一步,坚持把清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和部门职责,推动各单位协同发力、统筹攻坚,全面凝聚全市清欠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清偿任务。
2026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信局 2667506 联系人:陈纯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