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发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平顶山市开发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过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定,拟表彰50个"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名单已经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对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10月19日18:00前,反馈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邮箱。
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2665885 电子邮箱:gongyeke6868@126.com
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2665020 电子邮箱:pdsqfb@126.com
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2978806 电子邮箱:rsk2978806@163.com
开发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拟表彰名单
一、县(市、区)(37个)
1.汝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汝州市监察委员会)
2.汝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舞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舞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舞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7.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宝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9.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宝丰县供电公司
11.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3.郏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14.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6.鲁山县自然资源局
17.鲁山县公安局
18.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9.叶县自然资源局
20.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1.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3.新华区商务局
24.平顶山新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5.卫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6.卫东区财政局
27.平顶山卫东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8.湛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湛河区河滨办事处
30.平顶山湛河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1.石龙区自然资源局
32.平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34.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35.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研究中心
36.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37.平顶山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市直部门(13个)
38.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
39.市委组织部
40.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41.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2.市中级人民法院
4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5.市财政局
4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8.市统计局
49.市金融工作局
50.市工商业联合会
开发区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拟表彰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