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22年度执行阶梯电价行业企业能耗指标核查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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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10号)要求,我局委托平顶山市节能和事务中心对我市钢铁、水泥、焦化3个行业17家企业的能耗指标开展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375-3501595。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平顶山市钢铁、水泥、焦化企业能耗指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