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工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顶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要通过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鹰城工信”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机关政务公开专栏等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主要信息包括:局主要职责及其局领导简介;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部门工作动态、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年度财政信息(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业务管理;公告通知;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总数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件。
(二)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机关政务公开专栏和“网站+微信”(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www.gxj.pds.gov.cn、鹰城工信公众号pdsgxw)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12月,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接入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20号)有关要求,将局门户网站服务器迁移到了市电子政务外网云数据中心平台,同时对网站重新进行了改版,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功能,简化了栏目,提升了页面的阅读能力。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常规栏目更加一目了然,访问更加快捷,同时加大了网站的安全防护力度,目前,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数300余篇。“鹰城工信”公众号目前订阅人数666人,发布信息共计1700余篇,其中2019年度发布78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了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领导机制与工作协调机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制度》等多项制度。制订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办法》对网站“组织机构”“综合政务”“业务管理”三大板块18小项内容的保障做出了明确分工,对信息稿件的数量、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信息稿件由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和办公室三重审核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按照制度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信息公开过程规范有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意见》的学习培训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多措并举,认真搞好培训工作。一是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和二级机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以及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员参加了专题培训。5月份,指派网站管理人员参加了平顶山市政务公开培训,对政务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及网站后台管理进行了系统学习,增强的业务能力素质,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我们还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项大型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工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16.3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19年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方面,可以公开的渠道还有限,公开采取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彩,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时效性及信息公开的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改进: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及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及领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新的专题栏目,加强完善网上咨询、意见建议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为用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是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提高网站和微信平台的认知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与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是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服务与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