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公告的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 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以及拟变更名称、变更公告产能和撤销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反馈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0、010-68205363
传 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
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wps
3.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wps
4.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doc
5.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wps
9.拟撤销《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wps
10.拟撤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