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今天是:
栏目列表

我市购买退烧药物必须实名登记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平顶山传媒 浏览次数: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广、能够早期发现病人的作用,2月10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工作通知,全市购买退烧药物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做好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市所有药店进行规范,凡是购买退烧药物的,必须详细登记购买者本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和实际居住地址,并对手机号现场进行验证,确定属实方可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的药店从严从重处罚。提醒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做好购药登记验证有关工作。

版权所有:平顶山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375-4942925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10号

主办: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平顶山平发产业孵化新城(新城区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楼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2020199号-1 网站标识码4104000005 技术支持: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